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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博物馆关于征集社会发展变迁物的公告

来源:威海博物馆  发布时间:2020-10-21


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种代表性实物,是社会发展变迁的重要物证和历史财富。收藏社会发展变迁物是博物馆的重要职能,是拓展博物馆藏品体系的重要途径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威海市博物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社会发展变迁物征集活动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物证征藏标准

(一)反映社会变迁、时代进步,具有一定历史价值、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;

(二)见证历史时刻,具有直接见证意义或重要佐证意义;

(三)因社会发展变迁濒临消失,且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;

(四)流传有序,物主明确,符合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。

二、物证征藏范围

 征集范围 :1949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我市社会变迁时代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大历 史价值和典型代表 性的实物资料。主要包括:

(一)反映各时期工业 、农业 、教育 、科技 、文化 、体育、 医疗、卫生等各行业发展的代表性物证。

(二)反映各时期百姓衣食住行发展的代表性物证和生育、婚姻、丧葬、礼仪、节庆、时令等相关的风俗类物证。

(三)有关社会发展变迁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有关的物证。

三、征集方式

(一)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、《威海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。

(二)接受社会团体、机构、民间团体、个人的无偿捐赠,接受相关单位移交、调拨、划拨。

(三)所有被征集物品经鉴选后入藏。市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。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所提供的物证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,保存状况较好,适合展出。

(二)提供者要出具该物品的详细信息,包括:名称、来源、年代(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)和提供者姓名、职业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等信息。

(三)所提供的物证必须权属明晰,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,不得违反法律法规。若发生经济纠纷等类似情况,我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(四)所有捐赠的物证由我馆永久保存,所有权归威海市博物馆。

(五)此公告长期有效,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威海市博物馆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实物捐赠(邮寄)地址:威海市即墨路2A威海市文化艺术中心三楼保管部

电子资料接收邮箱:736530808@qq.com

联系人:梁玮晏,联系电话:0631-5316171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威海市博物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10月2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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